22222222.jpg 微门户
在线访谈
主任信箱
监督投诉
民意征集
在线访谈


  为了有助于我委工作人员对您来信所提问题及诉求,有更直接更充分的了解,能及时沟通和询问相关情况,以便提供优质的网上服务,请您来信时,务必填写您的真实联系方式(电话、手机、工作单位)。查看回复时需要填写预留电话、尽请理解和配合。谢谢!
  

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互动交流>>在线访谈
P020161101562250774313.jpg
解读《内蒙古自治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时间:2016年10月31日
嘉宾:
摘要:深入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9号)和《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中国·内蒙古”网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他将就我区《内蒙古自治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给大家进行详细解读。魏主任,欢迎您!
[嘉宾 魏晓明]: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魏主任,您给我们讲讲《内蒙古自治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出台背景和依据?
[嘉宾 魏晓明]:为深入落实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9号)和《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20号),按照自治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5年工作安排》(内政办发[2015]38号)要求,我委开始研究起草我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
[主持人]:境外投资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的备案权限有哪些?
[嘉宾 魏晓明]:省(自治区)级发展改革委部门主要是对投资主体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我们在办法中对境外投资项目的适用范围、备案机关及权限、备案程序及条件、备案文件效力以及监督管理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主持人]:那么,境外投资企业办理备案有哪些程序?
[嘉宾 魏晓明]:由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备案的项目,原则上均通过网络备案系统进行备案,企业可直接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申报办理备案,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出于商业机密的考虑,允许企业不通过备案系统申报项目备案,可以纸质文件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对于备案申请表及附件不齐全或内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予以补正。

在受理备案申请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备案条件的境外投资项目出具备案通知书。对不予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将以书面决定的方式通知申报单位并说明理由,投资主体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对申请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从项目是否属于备案管理范围,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境外投资政策,是否符合国家资本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是否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公共利益,以及投资主体是否具备相应投资实力等进行审核。

[主持人]:魏主任,请您说一说,境外投资项目申请备案的文件及附件主要包括有哪些?
[嘉宾 魏晓明]:(一)境外投资项目申请备案请示和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二)投资主体及外方资产、经营情况的文件;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或相关的出资决议;

(四)以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权益出资的,按资产权益的评估价值或公允价值核定出资额,并应提交具备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有权机构的确认函,或其他可证明有关资产权益价值的第三方文件;

(五)投标、并购或合资合作项目,提交中外方签署的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文件;

[主持人]:《内蒙古自治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主要特点是什么?
[嘉宾 魏晓明]:《内蒙古自治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是我区首次针对境外投资项目制定的管理办法,相比于国家发改委以前制定的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本次制定的办法中省级发改委的权限有较大变化,主要有两个特点:

一是原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04年第9号)规定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权限是对中方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下的资源开发类和中方投资用汇额1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进行核准,新办法《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4年第9号)规定,省(自治区)级发展改革委部门主要是对投资主体实施的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以下,不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按照新的核准和备案办法,我区权限内的境外投资项目将全部实行备案制。这将促进和规范我区企业境外投资,加快境外投资管理职能转变。

[主持人]:境外投资企业在办理审批时应该注意什么?
[嘉宾 魏晓明]:在办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手续时,要重点注意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注意是否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凡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项目均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核准。需要注意敏感国家和地区包括:未建交和受国际制裁的国家,发生战争、内乱等国家和地区;所称敏感行业包括:基础电信运营,跨境水资源开发利用,大规模土地开发,输电干线、电网,新闻传媒等行业。

  二是注意中方投资额3亿美元及以上的境外收购或竞标项目,投资主体在对外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企业应向自治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信息报告,我委将对符合国家境外投资政策的项目信息报告初审后,报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审核出具确认函。

[主持人]:魏主任,请您简单谈谈办法出台的意义?
[嘉宾 魏晓明]:《内蒙古自治区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的出台,落实了国家简政放权的要求,有利于我区对外开放与合作,简化了企业核准和备案流程,有利于节省企业时间成本,提高便利化程度,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主持人]:好的,非常感谢魏主任的耐心解答,也感谢网民朋友的参与,本期访谈到此结束,下期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