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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作进展顺利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01-12

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和重大制度性安排,是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确保农村经济稳中求进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农业区域布局的重大举措,也是完善农业调控、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有效途径。“两区”划定主要的目的就是要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主要的粮食产能落实到具体的地块,对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实行精准管理。

国家下达我区“两区”划定任务共6300万亩,其中粮食生产功能区5100万亩,包括水稻200万亩、小麦1000万亩、玉米3900万亩;重要农产品(大豆)生产保护区1200万亩。

为做好划定工作,自治区政府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实施方案》,在综合考虑各盟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成果、现有耕地面积及质量、粮食和重要农产品(大豆)种植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将全区划定任务分解到盟市,并要求盟市2018年要将任务分解落实到乡镇、村,落实到地块。2019年全部完成划定工作。

按照三年完成划定工作的总体要求,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2017年优先在试点旗县组织划定。全区已确定11个旗县为试点旗县,其中,兴安盟扎赉特旗为水稻生产功能区试点;锡林郭勒盟多伦县和巴彦淖尔市杭锦后旗为小麦生产功能区试点;通辽市科尔沁区和科左中旗、赤峰市松山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呼和浩特市土左旗、包头市土右旗、鄂尔多斯市杭锦旗7个旗县为玉米生产功能区试点;呼伦贝尔市阿荣旗为大豆生产保护区试点。各试点旗县先期开展工作, 2018年在试点基础上,全面铺开划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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